正义网讯(通讯员孙晓光)凌晨,并不拥挤的停车场为何会发生车辆碰撞事故?是车主开车不稳?还是有人故意为之?近日,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,最终设局的四名男子因犯敲诈勒索罪获刑。
2024年9月初,民警在履职中获悉一条线索:2024年9月12日凌晨,辖区某酒店停车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其中一方司机疑似酒驾,双方协商私了。通过查阅现场监控,民警发现,当日凌晨,该停车场确实有一辆黑色汽车与一辆银色汽车发生过碰撞。
停车场在这一时间段并不拥挤,为什么会产生碰撞?经过视频分析,银色汽车在黑色汽车启动后径直开向碰撞点,民警认为这起碰撞疑点重重,将该线索移交刑侦支队。
刑侦支队民警立即联系黑色汽车的车主徐某了解情况。当日,受好友傅某、唐某邀请,徐某驾车至某酒店聚会。一番把酒言欢后,徐某本欲叫代驾,但唐、傅二人却称“已经凌晨,不会查”,恭维其酒量好自己开回去没问题,徐某便放松警惕准备驾车离开。不承想,刚发动车辆驶出停车位,徐某便与对面驶来的一辆银色汽车碰上了。对方上来就以“你是酒驾,我们要报警”为由,向其索赔。徐某心有顾忌、不敢报警,便只能答应私了,并在“协商”后转账13.6万元。
根据徐某的证言,民警确认了当晚驾驶银色汽车的两人张某和马某。经过侦查,民警发现张某二人收到徐某的转账后陆续将钱款转到了傅某、唐某二人的账户。
设酒局、“劝”酒驾、撞车、分钱……徐某当晚赴的友情“唱饮局”,其实是一场精心策划的“鸿门宴”。
2024年9月30日,民警将张某、马某、傅某、唐某四人抓获。到案后,四人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据傅某交代,他与唐某因手头拮据,此前因向徐某借钱未果,索性共谋设局。事后,唐某分得8万元,傅某分得3万元,马某、张某各得1.3万元。
经奉贤区检察院审查起诉,近日,奉贤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.5万元;判处傅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;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;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。因张某前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尚有未执行完毕的处罚,遂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二个月十九日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