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义网讯(记者王丽坤)“庭审答辩针对性不强,法庭示证总结提炼不够,法庭教育类案反思阐述较少……”2025年3月以来,青海省检察院邀请当地市、州分管副检察长、部门负责人、检察官在全省范围内以“推门听庭+现场评议+集中反馈”等多种方式抽查并“推门”评议了10余件相对疑难复杂刑事案件。
3月21日至5月19日,青海省检察院对重罪检察条线的五个案件开展庭审评议,通过承办人复盘自省、面对面评议等方式针对公诉人庭审中存在的不足分析产生原因,并提出改进方法、制定整改措施。
同时,青海省检察院对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检察院、西宁市城北区检察院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检察院、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检察院等市、州、县检察机关办理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、诈骗案件、受贿案件组织听庭评议,评议人员围绕庭前准备、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、庭审礼仪、办案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公诉人出庭质量开展了“解剖式”现场评议,对于公诉人在案件文书制作、出庭规范、讯问技巧、答辩应变能力等方面的不足表达了意见建议,并提出结合犯罪成因进行法庭教育,注重实现案件办理“三个效果”的统一。
下一步,青海省检察院将在全省范围内以刑事案件出庭评议要点为指引,聚焦公诉人核心能力提升,持续在普通犯罪检察、重大犯罪检察、职务犯罪检察、经济犯罪检察、未成年人检察各条线开展案件评议工作,及时发现问题、集中反馈问题、提出整改建议。